初次杂交的以及杂交的能育性,与纯粹物种相比,更容易受不良条件的影响。不过,初次杂交的可育性本身也有变异:两个同样的种,在同样的情形下进行杂交,它们能育性的程度并不总是一样,这还和实验时恰巧所选用的个体的体质有部分关系。杂种的能育性也是如此,同一果实内的种子,在相同条件下培育出的个体,它们能育性的程度却有很大的差异。
所谓分类系统上的亲缘,是指物种之间在构造上和体质上的一般类似性。物种初次杂交的以及所产生杂种的能育性,大概视它们的亲缘关系而定。一切被分类学列为不同科的种,从没有产生过变种。反之,,密切近似的物种,通常容易杂交,就非常清楚地说明了这点。可是系统的亲缘关系和杂交的难易之间,又不一定有严格地关联。
有许多事实,可以指出非常密切近似的种,并不能杂交,或者仅是极难杂交;在另外一个方面却有不同的种,却能够极其容易地杂交。在同一科之内,也许有一个属,如石竹属,在这一属内有许多极其容易的杂交的种;又有一属,如麦瓶草属,其中虽极其近似的种。用尽种种方法进行杂交,却不能得到一个杂种。甚至在同一属之内,也可以遇见同样不同的情形,例如烟草属内有许多种,彼此能够广泛地杂交,为其他任何属所不能及;但是有一种叫尖叶烟草的,虽然不是一个奇异的种,却极难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