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重庆市鸽友沙龙
一、参赛条件:凡鸽棚位置在北纬29°40′00″内,购买本次特比环,并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参赛。
二、决赛时间、地点:单关4.15凤州,决赛时间2011年4月14日下午5点至晚上10点在鸽友沙龙集鸽,4月16日早上7点从陕西凤州放出,第二关定西,5月6日下午6点至晚上10点在鸽友沙龙集鸽,5月8日早上7点左右从定西放出(如定西有雨,遇雨待晴)。
三、售环数量及时间:售环总数3000枚,足环号2010-31-134001—134600,600枚为组鸽200组,每组3枚,500元/组(含3枚单鸽)。付环颜色为绿色,其中从 132601—134000 为4.15单关特比环,付环颜色为白色,正、付环号码相同,每枚100元从 169001-170000 为双关特比环每枚200元(含4.15单关赛100元),付环颜色为红色,正、付环号码相同。2010年5月3日上午9点在鸽友沙龙统一验环开售,可提前在沙龙预订。
四、赛制:采用GPS测距到户使用爱羽赛鸽管理系统计算分速,排定名次见鸽当晚22:00结束比赛(含鸽钟)。凤州放出之日起两日不见鸽,终止比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平分,组鸽按决赛上笼以多胜少相同羽数平分原则进行分配。定西关赛如第一天见鸽,第二天结束比赛;第二天见鸽第三结束比赛;第三天见鸽,第四天结束比赛,定西放出三日内不见鸽终止比赛,由上笼决赛鸽均分。提总额的10%奖励前10名,另提总额的20%奖励双关鸽王,70%由见鸽两日内归巢鸽平分(含前10名)。4.15和定西关赛比赛实行“伯马制”。
五、资格赛:本次特比环,设资格赛两次
第一次:资格赛时间为2011年3月4日晚7—11点在鸽友沙龙集鸽,翌日早上从江津安南放出,同时举行出门外点。
第二次:资格赛时间为2011年4月9日晚7—11点在鸽友沙龙集鸽,10日早上从缙云山放出,凡特比环必须参加,否则按失格处理。
第三次:双关赛特比环必须参加4.15决赛上笼,否则不能参加第二关定西决赛。
六、报到方式:决赛,见鸽当日晚22:00结束比赛(含鸽钟)打入鸽钟第一洞后15分钟内必须电话报到,否则按持鸽报到处理。
七、赛鸽拍卖:“4.15”凤州站前拾名,大奖赛前拾名,双关赛前拾名,鸽王综合前陆名,必须参加拍卖,鸽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参加拍卖,否则扣其奖金的20%作为拍卖费,拍卖鸽成交,主办者提拍卖金额的5%为费用。流拍鸽不再交纳其它费用,由鸽主领回。
八、奖励办法:单关赛售环3000枚,保底20万元,未售完的足环上网公布后,当众销毁,未售满20万,按20万开奖,超出20万元提总额的5%为服务费,扣出基本费用(足环6500元,4.15单关前拾名鸽照各一张共1500元,前三名奖杯三座600元,定西关赛前十名鸽照共1500元,前三名奖杯三座600元,宣传费500元,短信费500元,双关综合前六名奖杯6座1200元,合计12900元)余额全部开奖,单关赛提总额的30%奖前20名,第一名15.2%,第二名12.7%,第三名10.2%,第四名8.12%,第5—7名平分15.3%,8—10名平分12.1%,11—20名平分27%,余额70%由获奖鸽平分,含前20名。组鸽以多胜少,同羽数平分。比赛结束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奖由前名次鸽平分。“定西赛”售环1000枚,售环总额的10%奖定西单鸽的前十名,第一名22%,第二名17%,第三名13%,第四名8%,第五一十名平分40%;售环总额的20%奖综鸽鸽王前6名,第一名25%,第二名21%,第三名17%,第四名14%,第五名12%,第六名10%,余额70%由获奖鸽平分,比赛结束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奖由前名次鸽平分。(综合鸽王评定按两关见鸽当天综合分速计算,未产生鸽王,奖金由定西归巢双关特比环平分)。
九、裁决及监放:按2002年《中国信鸽协会裁判规则》执行,除主办单位外另请三名鸽友代表执哨监放,从放出之日起2日内未见鸽终止比赛奖金由决赛鸽平分(包括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退还90%的参赛费。外点项目退还95%,比赛流程按“4.15”比赛流程执行。
十、其它:参赛鸽副环不得有异常(列破、缺口、跛行、断指等)赛鸽身上不得盖有电话号码或参加其它比赛印章、手机号码及其它标识,已经发现,所获名次,成绩无效。速度鸽、名次鸽必须查棚验鸽和核对经纬度。
预定电话:66606988 62819995
特注:训放时间另行通知,购环者必须留下手机号码,以便接收短信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本沙龙。
重庆鸽友沙龙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