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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故里建氚鸽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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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故里建氚鸽舍
地 区:四 川 文章总数:72篇 推荐篇数: 20篇 留言数量:54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364 建立时间:200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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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君故里建氚
阅读:次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06-9-12 1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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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鸽谋利的行为,本质就是性质恶劣的盗窃犯罪行为。只是我国目前的《刑法》中还未作明确的规范。处理类似的案件,一般都是参照某些法律条文执行。而且,对网鸽数量不大的行为,一般公安机关还不会立案侦察。这就使一些见利妄义的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从事网鸽行径。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组织应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高度重视防止和打击?我以为,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组织要高度重视防止和打击网鸽谋利的工作,切实保护广大鸽友的合法利益。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掌握情况、研究对策、组织实施具体防止和打击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向社会宣传赛鸽运动的意义;宣传信鸽应受保护;宣传网鸽是盗窃行为,形成一种强大的鄙视网鸽盗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奖励举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组织要向社会公布打击网鸽谋利行为的举报电话。对有效防止和打击网鸽行为的举报,给予必要的奖励,以激发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四、联手打击。各地信鸽赛线上的信鸽组织,要加强联系和协调,互通情况,联手行动,协同打击网鸽行径。
五、不买网鸽。各地信鸽组织要教育本会会员,要不贪图便宜购买一切来路不明的信鸽,对购买明知是网鸽或入棚盗窃的信鸽的会员,要教育、要批评,必要时要处罚。要在鸽界逐渐形成从正路买卖信鸽的良好风气,使网鸽盗鸽者没有市场。
六、促成立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信鸽组织要以对鸽友切身利益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关注鸽友信鸽被网、被盗事件,要以鲜明的态度主动站出来替鸽友说话,为其撑腰壮胆。对需要公安机关立案的,要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协调,促其尽快立案侦破,支持和帮助鸽友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七、呼吁立法。欧洲不少国家为调整和规范信鸽方面的民事和刑事行为,早已立法,设置有专门的信鸽法院。国家体育总局和信鸽协会应高度重视保护信鸽、维护赛鸽活动秩序的立法工作。积极呼吁国家权利机关以及相关权利部门尽快立法或出台相关法规,调整和规范信鸽方面的民事和刑事行为。(20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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