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和公正公平性是所有竞赛活动的重要基本要素,信鸽竞赛也不例外。信鸽竞赛的规范性表现在竞赛规程的制约和组织者的管理等方面。
赛鸽运动中的竞争应该在高度公正公平的条件下进行。也就是说,每场比赛都应该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参赛者。没有公正公平竞争,比赛便无法正常进行,其结果也无法体现比赛的公正公平性。
为保证公正、公平地进行比赛,信鸽竞赛的组织者事前制定的《竞赛规程》对比赛项目、时间、地点、参赛资格、报到时限、奖励办法、奖金、奖品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鸽友的参赛行为及比赛组织和裁判工作制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这就是说,《竞赛规程》是组织者和参加者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比赛必须严格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来进行,比赛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竞赛规程》,比赛的裁判、仲裁必须以《竞赛规程》一把尺子去衡量。
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地方、有的协会、有的俱乐部、有的公棚、有的鸽人对严格遵守和执行信鸽比赛的《竞赛规程》是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性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根本就没有认识。虽然在比赛前都制定了《竞赛规程》,有的《竞赛规程》制定得还十分规范,让人信服放心,看起来很公正公平。但是,一旦比赛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竞赛的组织者或参加者在平衡自己利益是受益或受损时,就把《竞赛规程》的严格规范性搁置高阁了,完全以自身的利益为重去理解、解释、执行《竞赛规程》。这样的结果最终都严重亵渎了比赛的公正公平。
最近,四川省邛崃市信鸽协会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他们在组织360公里有奖赛时,《竞赛规程》设定奖励办法是“五取一”,没有设立比赛是“伯马制”;报到的有效期限是“放鸽当日20时前”.
《竞赛规程》写得清清楚楚,按理说比赛不会有“筋”可拆。但是,比赛那天由于天气的突然变化,出现了报到有效期限“放鸽当日20时前”几百只参赛鸽才归巢10只。
这样的特殊情况出现后,比赛的奖金该如何分配?就成为参加者争论的焦点。
有鸽归巢的鸽友坚持要按“伯马制”分吃所有奖金。他们的理由是《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到期限是“放鸽当日20时前”,没有明确载明比赛不是“伯马制”.
没有鸽归巢的鸽友坚持说:信鸽比赛的“伯马制”是要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设立的,凡没有明确设立的就不能按“伯马制”分吃剩余奖金,不是“伯马制”的比赛不需要特别载明, 报到期限“放鸽当日20时前”的规定不等于是“伯马制”的设立。
孰是孰非?请读者鸽友们严格按《竞赛规程》公正评判!《竞赛规程》的登载网址是:
http://qlxgxh./gp/mb3/body.aspx?id=190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