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奖金541.5万元
主办单位:辽宁省丹东祺阳牧业有限公司
一、参赛条件
1、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赛鸽必须是出生25天-45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二、参赛办法
1、饲养管理费每羽200元,参赛费每羽1000元,于100公里训放后一起交纳;提前接收预定,预定时每位参赛鸽主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200元。100公里训放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及饲养费,如遇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赛鸽入棚立即佩带电子足环,如参赛鸽在2014年7月10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
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五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主必须交清同一名下全部赛鸽的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处理办法:当场废环,保证金不予返还),100公里训放届时将聘请裁判及鸽友代表监督训放全部过程,参赛鸽主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公棚将予以补助。100公里训放结束后,赛鸽将正常家飞,如遇丢失160公里未上笼,主办单位将退还该羽赛鸽参赛费。
2、交鸽时间:2014年3月1日-2014年6月30日
3、交鸽地点:辽宁丹东祺阳分棚(沈丹高速五龙背出口直行三公里)。
4、外地鸽友可空运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汽运至丹东长途客运站或火车站,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账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辽宁丹东祺阳分棚。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49 0590010187910刘辉
经理:王云甫
电话:0415-4251115
传真:
三、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热身赛160公里取前50名;
1-50名各1200元
2、预赛300公里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100名各1200元
3、决赛500公里取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5万元
亚军:8万元 季军:4万元
4-10名:各2万元 11-100名:各1.2万元
101-400名:各1万元 401-500名:各5000元
4、团体赛取前3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万元 亚军:2万元
季军:1万元 4-30名:各5000元
5、鸽王取前10名
1-10名各5000元
四、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本次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热身赛距离:160公里;放飞地点:辽宁本溪边牛;
时间:2014年9月下旬
3、预赛距离:300公里;放飞地点:辽宁康平;
时间:2014年9月末
4、决赛距离:500公里;放飞地点:吉林太平川;
时间:2014年10月上旬
5、团体赛:100公里训放后编组,每10羽一组,多送10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A、B, 、C...以此类推。以决赛获奖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一经指定不可更改,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6、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按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
五、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由国家级或国家一级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决赛集鸽均由裁判组(裁判员)逐一读号核对,集鸽,封闭足环。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获奖鸽将择日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起拍底价1000元,流拍鸽由公棚返还鸽主600元,赛鸽归公棚所有,迟归鸽凭参赛卡交100元领回,如比赛结束后7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鸽子由本公棚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其他事项
1、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预赛前不少于10-15次,3至100公里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丹东祺阳分棚所有
丹东市祺阳牧业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祺阳牧业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总数不变,规程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