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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辉红鸽舍
地 区:北 京 文章总数:762篇 推荐篇数: 23篇 留言数量:171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32 建立时间: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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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辉红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0-2-25 13: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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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鹿公棚第九届500公里竞赛规程
打造品牌 做好公棚 ( 计划稿 )
每羽480元总奖金160万元 共568个获奖机会
主办单位:张家口天鹿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监赛单位:河北省信鸽协会 张家口市信鸽协会
一、 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参赛。
2. 国内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10年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4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公棚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
1. 每羽参赛鸽参赛费380元,饲养费100。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运费自理。
2. 缴费在市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训放第一次70公里后,进行逐羽扫描,公布参赛鸽存棚名单,开始交费。参赛费、饲养费10日内交清。注:(参赛鸽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饲养费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将上网公布并,鸽所获奖金及拍卖所得归新鸽主,原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3. 交鸽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4. 交鸽地点:天鹿公棚(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沙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有车接送。凡交鸽10羽以上者,公棚可上门收取。
公棚电话:0313—2901038 移动电话:13171648500 13630870718公棚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 174021 812 0814 户名 郭跃霞
5. 本次比赛限收4300羽,以市鸽会查棚清单为准,超过4300羽,超出部分的参赛费(每羽380元)作为预赛奖金,从预赛第101名起,每羽发放奖金380元,发完为止。
6. 为公平、公正,凡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集鸽时将奖金存入市鸽会指定银行,由张家口市信鸽协会监管。
7.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本公棚在比赛时欢迎鸽主前往司放地及报到地进行监督。
8.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9. 收鸽时,天鹿公棚填写的参赛卡与本年度规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比赛时间
1. 300公里预赛:2010年9月 日(农历八 )地点:内蒙古白音格勒
2. 500公里决赛:2010年10月2日(农历八月二十五 )地点:内蒙古阿尔善油田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本公棚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并通知鸽主。
四、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
1. 300公里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6000元 第二名 4000 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至十名各1000元 第十一名至一百名各 500元。 共计:6.4万元 。
2. 500公里赛:录取前4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前450名各发奖状一张。
冠军80000元,亚军40000元,季军20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10000元, 11— 50名各5000, 51名—100名各4000元,101—200名各3000元,201-300名各2500元, 301名—450各2000元。共计:146万元
3:鸽王奖:以预赛,决赛两关名次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高者为胜。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各发奖杯一樽。共计:1.6万元
4:团体赛:团体赛录取前15名。前15名各发奖杯一樽。0
冠军 10000元,亚军 8000元,季军 6000元,第四名—第十五名各3000元,共计:6万元
团体参赛办法:(1)凡交鸽10羽以上(含10羽)12羽以下(含12羽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超过12羽可另分为A、B、C、D组,交参赛费时由鸽主自行编组。3日内未编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编组为准。不同名下,不得合并编组。交费结束后在网上发布分组情况,网上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2)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前45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优胜,
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名次。
五、 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 10月 日上午9点举行获奖鸽发奖,会后拍卖。决赛前300名、鸽王前三名、预赛前三名及境外迟归鸽均全部参加拍卖。起拍价500元。(301名至450名获奖鸽由鸽主交100元人民币领回)
2. 拍卖收入的70%归鸽主,30%归本公棚。
3. 前300名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起拍价的30%交费后由鸽主领回。未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后次日15天内办理领取手续,注:(10月22日终止领鸽)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4. 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公棚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六、 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
1. 2010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本公棚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 为强化赛鸽体质,收鸽结束后公棚将对信鸽进行强行家飞,丢失、伤亡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3. 自市鸽会查棚后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七、 其他说明:
1. 本赛鸽棚的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钟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2.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3.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其全部奖金(不包括团体赛所设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所有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有效报到期内获奖鸽均分。
4.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5.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公棚不做任何赔偿,公棚每羽赛鸽收取100 元 饲养管理费,剩余参赛费退还鸽主。
6 .指定赛:比赛站均设指定鸽赛 (收费另定) 。 7. 本规程解释权属张家口市天鹿信鸽养殖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张家口天鹿赛鸽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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