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鸽协会文件
黔鸽字[2013]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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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程
各市、州,县(区)信鸽协会:
根据中国信鸽运动2010-2014年发展规划,为争取早日实现中国信鸽运动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和产业化的发展目标。结合我省的地理、气候等因素。贵州省信鸽协会为推动信鸽运动的发展,活跃我省信鸽竞赛活动,经2013年元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体总批准,现将2013年省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程发给各协会,请遵照执行并转发给会员。
一、 主办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二、 竞赛时间:2013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三、 竞赛项目及有关规定:
(一)省级通讯赛(全省排名):
1、竞赛项目:
500公里,放飞当日起计算三日内归巢有效。
700公里,放飞当日起计算十日内归巢有效。
1000公里,第一羽归巢后三十日内归巢有效。
2、各级协会在规定竞赛时间内可以组织二次同级别的等级赛以最好一次成绩上报省鸽协。
3、奖励:
a.按实际分速全省综合排名取前10名,参加相应级别的通讯赛排名,
前3名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张,4至10名塑封奖状各一张。
b.凡上报通讯赛成绩的鸽协(包括县、区鸽协),未进入全省前10名的,各协会前3名由省鸽协颁发塑封奖状各一张。
(二)2013-2014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1、A组:短距离(100-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2014年连续两年内所获得的10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10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2、B组:中距离(300-6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2014年度所获得的8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8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28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3、C组:长距离(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2014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3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4、D组:全能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2014年度所获得的11次最好比赛成绩。其中包括3-5次A组比赛成绩,2-6次B组比赛成绩,及1-3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11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500公里。
5、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2年内4次比赛的最好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7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限。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6、参赛办法:
a.由省鸽会负责组织参加2013-2014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活动。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各地市级信鸽协会须于比赛结束后30日内将成绩上传至中鸽网鸽王赛评比系统。上传的成绩须经省级协会认可,否则无效,省级协会须每月集中审核一次,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b.省鸽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各项工作。由两个地区联合举办比赛的,须上报省信鸽协会备案。
C、成绩上报、评选、奖励等按中鸽协有关鸽王赛规定办理。
7、奖励:
各项比赛全省取前10名,第一至十名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张。(三)2013年年度贵州省信鸽鸽王赛:(全省排名)
1、主办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2、竞赛项目及要求:
( 1、)A组:短距离(100-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7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2、)B组:中距离(300-6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年度所获得的4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4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3、)C组:长距离(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6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4、)D组:全能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其中包
括1-3次A组比赛成绩,1-3次B组比赛成绩,及1-2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50公里。
(5、)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3年内2次比赛的最好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7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限。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3、参赛办法:
由省信鸽协会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各市、州、地 负责组织实施,举办产生。
4、奖励:
各竞赛项目录取前10名,前十名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张。
(四)首届1000公里河南驻马店省级赛
1、司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2、集鸽时间:2013年6月29日,贵阳市为18︰00至23︰00。地县为15︰00至23︰00。
3、集鸽地点:贵阳市朝阳桥头(贵阳市信鸽协会)
4、参赛办法:
(1)参赛鸽必须佩戴中鸽协贵州统一足环及中鸽协发行的纪念足环方可参赛。
(2)各地区协会须在6月8日前后,举办东北线500公里竞赛。
(3)报 名:
a、每羽收参赛费30元、
b、填写报名单一式三份(省鸽协、基层鸽协、会员各一份),协会 一栏(应填写所在基层协会。)
5、报 到:
持鸽、持钟并持鸽到省鸽协报到。
a、贵阳地区和贵阳市周边地区的会员到省鸽协报到(报到电话0851-5880901 手机 13511974984)。
b、市、州,县(市、州、未统一管理的县)均设报到点(事先向会员公布),归巢鸽报到后(不开鸽钟),持鸽报到的立即打进地区备用鸽钟,十分钟内电话报告省鸽协,是否送到贵阳报到听候报到裁判的通知。不需送鸽到省鸽协报到的,在当地鸽协会报到记录在册,并立即将报到资料电话告知省协会报到处。
c、鸽钟走时时限:
贵阳市两城区60分钟,郊区90分钟,三县一市180分钟。不属于贵阳市辖区内到贵阳市报到的一律按贵州省交通图实际公里数以每小时30公里计算。
6、报到有效期:第一羽归巢后三十日内有效。
7、上报成绩:
报到截止日期的次日将成绩事先用电话或传真报省鸽协,然后速将报到顺序表、成绩报告表、会员鸽棚经纬度及报名单报省鸽协。
8、奖 励:
a、前10名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张;11名以后发塑封奖状。
b、奖 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以后各500元。
成绩单公布一周后(每周下午2:30至5:00时)持会员证及足环证到省鸽协办公室领取奖金。成绩单在网上公布并张贴在贵阳市信鸽协会,并通知有关归巢鸽协会,由基层鸽协通知有关会员,于11月30日前到省鸽协办公室领取奖金,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五)第十三届秋季省级南晓赛
1、司放地点:广西南晓
2、集鸽时间:2013年9月29日地县鸽协16︰00—19︰00,贵阳地区18︰00—22︰00。
3、集鸽地点:
a贵阳市信鸽协会(朝阳桥头)
b由省鸽协派裁判,黔南州在都匀集鸽,黔西南州在兴义集鸽。
4、报 名:
(1)参赛资格:凡佩戴中鸽协发放的贵州统一足环和纪念足环均可报名参赛。
(2)报名单:贵阳地区一式两份,其它地区一式三份(省鸽协,市、州、地县鸽协、会员各一份)。
(3)报名费:每羽30元
5、报 到:
(1)持鸽、持钟并持鸽到贵阳市鸽协报到。
(2)市、州,县(市、州、未统一管理的县)均设报到点(事先向会员公布),归巢鸽报到后(不开鸽钟),持鸽报到的立即打进地区备用鸽钟,十分钟内电话报告省鸽协,是否送到贵阳报到听候报到裁判的通知(报到电话:0851-5842962)。不需送到省鸽协报到的,在当地鸽协会报到记录在册,并立即将报到资料电话告知省协会报到处。
(3)鸽钟走时时限:
贵阳市两城区60分钟,郊区90分钟,三县一市180分钟。不属于贵阳市辖区内到贵阳市报到的一律按贵州省交通图实际公里数以每小时30公里计算。
6、有 效 期:
冠军鸽报到后,二日内归巢报到有效(含冠军报到当日),第三日速将成绩报省鸽协(事先电话并传真报省鸽协)。上报资料为:报到顺序表、成绩报告表和报名单及鸽棚经纬度。
7、奖 励:
(1)前3名奖杯各一座、奖状各一张;4名至100名发塑封奖状。101名以后,由鸽主申请,可获得不计名次归巢证一张。
(2)以市、州为单位,凡参赛鸽达到100羽以上的地区有效期归巢冠军鸽,获地区冠军奖杯一座。
(3)奖 金:
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至十名:各400元;第十一至三十名:各300元;第三十一至一百名:各200元。
成绩单在网上公布并张贴在贵阳市信鸽协会,一周后(每日下午2︰30至5︰00)持会员证及足环证到省鸽协办公室领取奖金、奖状、归巢证。奖金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上报竟翔计划:
通讯赛2013年3月30日以前各协会规程报省鸽协(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上报裁判长名单及联系电话。
(三)上报竟翔成绩:
1、通讯赛上报成绩时间:2013年11月30日前报省鸽协,逾期成绩无效(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上报资料:各级别通讯赛前十名按照2002规则认真填报表一至表五、表七,另附足环证复印件。
(四)暗记章:
由监放单位(集鸽和随车监放单位)负责刻制,其所需量由竞赛单位主动与监放单位提出,制备时应多刻制二枚以上。
(五)指派裁判:
县(区)级鸽会由市、州级鸽协负责指派裁判员,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省鸽协。市、州、地级鸽会的竞赛活动指派裁判员上报省鸽协,由省鸽协统一安排。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文解释权属贵州省信鸽协会。
地 址:贵阳市富水北路111号1单元2楼
邮 编:550001
电 话:(传真)0851-5880901
办公时间:每日下午2︰30—5︰30
贵州省信鸽协会
二0一三年元月六日
主题词:信鸽 竞赛 规程
报:中国信鸽协会 贵州省体育总会
发:省鸽协各位领导 全省各级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