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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程鸽舍
地 区:辽 宁 文章总数:186篇 推荐篇数: 1篇 留言数量:28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179 建立时间: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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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程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5-16 1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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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锦 州 渤 海 湾 公 棚
2010年春季大奖赛
一、监赛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锦州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锦州渤海湾公棚
三、参赛条件:
1、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09年所属国家、地区正式足环1枚。参赛鸽友必须承认本规程,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25—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予赔偿。
3、本公棚将统一为幼鸽接种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幼鸽在交鸽时提前声明。
四、参赛费用,团体羽数:
1、每羽收费450元,鸽协清棚后根据实际存棚羽数缴纳正式鸽费用450元。预备鸽款在200公里训放结束后至300公里上笼前交款。
2、所有参赛鸽必须在指定日期内缴清参赛费,方可参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棚有权自行处理,由第三方认购。
3、团体赛:团体赛取前30名, 10—15羽为一组,10羽正式,5羽预备,交鸽时请鸽友自行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参加团体赛的获奖鸽,以交鸽时够10—15羽为准,方够团体资格,同等羽数,名次前者为先。
五、交鸽时间,地点,汇款方式:
1、集鸽时间: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止(节假日不休息)
2、外地鸽友可与公棚提前联系交鸽方式
3、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杏花山(渤海大道14公里处)
服务电话:0416—3539777 传真:0416—3532111
服务秘书:程先生,荆小姐
北京: 13901169907 陈先生 (24小时中转)
沈阳: 024-23514225 张女士(24小时中转)
经理: 15042622666
4、汇款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2200074835418 户名:石金彪
中 国 银 行 6013820500975021407 户名:石金彪
中国工商银行 6222020708000980308 户名:石金彪
六、两关赛比赛时间及奖金分配:
预赛:300公里(铁岭)2010年4月7日 周三
决赛:500公里(长春)2010年4月17日 周六
注:若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比赛顺延,网上通知,电话咨询。
1、预赛:取前100名
冠军8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4000元
4—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500名
冠军80000元 亚军60000元 季军4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 11—100名各6000元
101—200名各3500元 201—500名各2000元
七、团体奖金分配,前十名颁发奖杯:
1、团体赛取30名, 10—15羽为一组,多交可分A,B,C……。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
4—30名4000元
2、鸽王奖励前3名,颁发奖杯
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
3、指定鸽、一把抓比赛收费及奖励办法:
(1)预赛、决赛两关均设指定鸽、一把抓。
(2)指定鸽每羽收费标准A组100元,B组200元,C组500元,一把抓50元/羽。
(3)奖励办法:预赛,A组.B组.C组.各取前三名:第一名40% . 第二名30%. 第三名20%:决赛,A组.B组.C组.各取前6名:第一名30% .第二名20%. 第三名—第六名各10%。每关比赛一把抓(50元)只取一名。
(4)预赛、决赛指定鸽、一把抓公棚留10%管理费。
八、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公棚规则。
2、裁判员由信鸽协会指派,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以电脑按分数排列成绩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
3、决赛为第一羽归巢鸽至次日日落半小时结束。有效报道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决赛比赛的赛鸽均分。比赛期间,如发生其它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4、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本公棚决定组建鸽友监督会。交鸽的省份可选出一名鸽友参加监督。本公棚提供食宿,选举办法可采取网上自荐或鸽友推荐两种形式。欢迎鸽友随车监放。
九、赛鸽管理:
1、为使赛鸽达到竞翔状态,预赛前路训不少于15次。
2、幼鸽交鸽当日加戴电子足环,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观察,整理和接种疫苗后健康方可进入大棚。
3、赛鸽出现生病、死亡、游棚本公棚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交者视为放弃。在收鸽时发, 现幼鸽状态不佳本公棚将提示鸽友。
十、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1、决赛前300名及境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获奖鸽未拍出的均按国家惯例交拍卖底价的50%领会。301—500名获奖鸽,鸽友凭参赛卡缴纳100元领回。
2、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50元领回,决赛结束后,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领迟归鸽,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处理。
3、决赛一周后,举行颁奖及拍卖会,网上通知。
十一、其它事项
1、 凡送交参赛鸽者,即视本规程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 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3、 相关信息公布:中国信鸽信息网 全国赛鸽咨询网。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锦州渤海湾公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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