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务签证所需资料(2007-02-09版)
一、 申请签证需知
北京: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申请申根签证须先预约,预约时须提供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索取自己的预约号码。属于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辖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通过电话010-65321925预约。
成都:
属于德国驻成都大使馆辖区的签证申请人只能通过电028-85280838预约。
上海:
1 申请者需提前至少两周电话或电子邮件预约面谈时间,预约时需告知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邀请方名称,主要目的。需本人亲自递交材料。
2 德国商务签证分两种情况:
a 展会,邀请方德文名称含GMBH(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学院名称含GMBH,在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签证部申请。
b 除a类,均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二、咨询及预约时间:
北京:
接受预约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45 下午13:15-16:30
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2:30-13:45
上海:
展会类:呈交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8:40-11:00,13:00-16:00
护照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14:00-16:30 (咨询电话:021-5081 5579)
受理费:180.00RMB (现金)
签证费:60欧元
非展会类: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00,13:00-16:30
签证费:60欧元
成都: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1:00 周一至周四14:30—16:00
接受预约时间:周一至周四13:30—14:30
三、使馆送签所需材料(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北京:
1) 2份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和3张相同的白底两寸照片,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德国使馆申请表需要在官方网页上填写,填写完整的表格在提交给使馆网页后将会生成一张带条形码的电子表格,将此时的电子表格打印出来才合格,不合格表格使馆不受理!填表网页:http://visa.diplo.de/einreicher/start.do)
2)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及护照首页复印件
3) 中国工作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签证申请人的职务是否是该公司职员,月薪及此次的旅行目的,申请人目前居住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有效(有年检章的,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资格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德国业务伙伴邀请信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信中须注明预计逗留时间期限、逗留目的及时间安排和旅行计划
6) 这次旅行的经费承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7)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A和B有一项即可)
A.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卡、信用卡的对账单原件,此对账单由银行开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B. 存折的复印件,存折上的存取款记录需要显示到最近一次的交易记录
※此交易记录要求非常严格,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很好的交易记录,请提供车产证及房产证为辅助材料。
8) 出具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的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9) 户口本原件和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无须翻译)和工作单位用英文开具的详细家庭居住地址证明,可在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10) 非中国申请人提供中国居留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11) 去德国参展的参展商应提供全套的参展证明资料:
A. 展会直接联系的参展商还须提供展会给参展商出具的邀请函、参展费用付费账单、款项到帐证明、摊位确认书、摊位分布图和参展商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及参展期间的旧点预定确认单;
B. 通过组展方去参展的参展商还须提供展会给参展商出具的邀请函、展会给组展方出具的参展费用付费账单、款项到帐证明、摊位确认书、摊位分布图,组展方给展会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给参展商出具的参展确认书及参展费用,参展商给组展方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及参展商参展期间的旧点预定确认单。(参展邀请函,账单,付费张名,展台确认,展台计划,在德国整个逗留期的旅馆预订证明)
12) 全程机票确认
13) 全程境外酒店预定确认单(必须有申请人姓名)
上海:(材料不齐,可补交)
1) 护照原件,首页复印件(如有欧洲或其他发达国家签证需复印)。申请者需持有由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签发的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在访问结束后至少剩三个半月、护照上必须有持有人签名和至少一张能贴签证的空页。旧护照一定要提供,若护照遗失,必须提供登报遗失声明复印件/公安局证明原件。
2) 两份申请表(用德语或英语填写完整,各贴好一张照片),三张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
3) 申请者名片二张,需要中英文(或德文)印制。
4) 用公司信纸书写的邀请函原件,复印件。邀请函内容包括:访问目的,邀请的具体时间,逗留时间段,签字人姓名(包括打印名和签名),详细名单和行程。
5) 申请者工作单位派遣函(必须是德语或英语),派遣函须用公司信纸书写,上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签证申请人的职务是否是该公司职员,月薪及此次的旅行目的、公司负责人或法人签名和打印名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6) 有效(有年检章的,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资格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法人,则最好带原件)。
7) 这次旅行的经费承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8) 外地来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工作人员,须持有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以及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9) 非中国申请人提供中国居留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10) 去德国参展的参展商应提供全套的参展证明资料
a) 展会直接联系的参展商还须提供展会给参展商出具的邀请函、参展费用付费账单、款项到帐证明、摊位确认书、摊位分布图和参展商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及参展期间的旧点预定确认单;
b) 通过组展方去参展的参展商还须提供展会给参展商出具的邀请函、展会给组展方出具的参展费用付费账单、款项到帐证明、摊位确认书、摊位分布图,组展方给展会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给参展商出具的参展确认书及参展费用,参展商给组展方的参展费用付费证明及参展商参展期间的旧点预定确认单。(参展邀请函,账单,付费张名,展台确认,展台计划,在德国整个逗留期的旅馆预订证明)
11) 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承担医疗急救/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 最低保险金额:30,000欧元
四、特别情况
北京:
1 个别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为确保您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请务必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所缺的材料或需补交的材料。
2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提交签证申请5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在此期间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
3 对于其他国籍的申请人,在中国的拘留许可证(包括所有页的复印件)
4. 必须本人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出签护照使馆要求必须按照客人填写的EMS地址寄回给申请人。此EMS单在使馆受理窗口发给受理条后,客人到使馆签证大厅的入口右手边EMS工作台交费¥60进行办理一个快递最多可以递4本护照。
上海:
1个别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为确保您的签证申请能及时得到处理,请务必在两个工作日内递交所缺的材料或需补交的材料。
2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提交签证申请5-7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在此期间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
3 对于其他国籍的申请人,在中国的居留许可证(包括所有页的复印件)
4 必须本人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出签护照客人可以选择送签时填写的EMS地址寄回给申请人本人(费用¥30);也可以选择由他人代取。但代取人必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委托书上有申请人亲笔签名)和签证受理条原件。
5除特别要求外,提供的中文材料均不需要翻译成英文。
广州
1. 必须本人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出签护照客人可以选择送签时填写的EMS地址寄回给申请人本人(费用¥50);也可以选择由他人代取。但代取人必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委托书上有申请人亲笔签名)和签证受理条原件。
成都
1. 必须本人亲自到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出签护照客人可以选择送签时填写的EMS地址寄回给申请人本人(费用¥40);也可以选择由他人代取。但代取人必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委托书上有申请人亲笔签名)和签证受理条原件。
五、领区划分及使领馆的联系方式:
l 当前工作或居住在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签证申请人只能在上海总领事馆申请。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邮编:200041
电话:021-6217 1520-220 传真:021-6218 0004
Website:www.shanghai.diplo.de E-mail:passvisa@gk-shanghai.org.cn
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签证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27楼 邮编:200122
电话:021-5081 5964,5081 5572; 传真:021-6875 2653b
Website: http://www.china.ahk.de/chinese/ E-mail: Yuyue@sh.china.ahk.de
l 当前工作或居住在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签证申请人在广州总领事馆申请。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
电话:020-83306533 传真:020-83317033
l 当前工作或居住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的签证申请人在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申请。(成都领使馆目前仅受理商务签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 威斯顿联邦大厦25楼德国签证处
电话:028-85280838 传真:028-85280866
l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电话:010-65321925 传真:010-65323557
l 当前工作或居住在香港和澳门的签证申请人在香港总领事馆申请。
地址: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楼(United Centre,21st Floor,95 Queensway Central,Hongkong)
电话:00852-21058777 传真:008522105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