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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安 徽 文章总数:42篇 推荐篇数: 1篇 留言数量:80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21 建立时间:20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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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龙鸽苑竞翔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7-1-20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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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法院给说法:凡登伯格兄弟可以继续参赛
鸽子为主人争气:阿贝利斯伯格兄弟囊括冠亚
——荷兰鸽友凡登伯格兄弟( VAN DEN BERG )与 NPO 鸽会之争有新结果
编者按 :2005 年荷兰信鸽协会 NPO 针对鸽友凡登伯格兄弟”一羽获奖赛鸽足环开裂”一事展开调查,最后 NPO 职业董事会作出的判决如下:
1. 对于使用开裂足环的这羽鸽子在 2005 年 8 月 20 日 和 13 日以及 7 月 23 日 , 10 日, 16 日的比赛成绩无效。
2. 为了抵制不公平竞争,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其余鸽子的成绩在比赛结果中不被删除。
3 .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 兄弟被剥夺三年管理职能的权利并需交纳 1000 欧元的罚款和 150 欧元的诉讼费用……
由于凡登伯格兄弟是荷兰赛鸽界的名人,因此这一事件在鸽坛引起广泛议论。国内某些鸽刊、网站甚至刊出错误的消息称“法院判决凡登伯格兄弟 2005 年 7 月 7 日 之后成绩全部作废(退还 2005 爱亚卡普信鸽公棚赛冠军奖杯及奖金 25000 欧元”等等……。
面对这一不利情况,凡登伯格兄弟只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今年 6 月 1 日荷兰信鸽协会 NPO 所在地乌德勒支法院作出了判决:凡登伯格兄弟胜诉!
2006 年 6 月 1 日 荷兰地方法院做出裁决:
一 . 判决废除荷兰信鸽协会 NPO 职业董事会做出的如下决定:
“ A. 凡登伯格兄弟被判严禁参加整个赛季的鸽赛,时间是由 2006 年 5 月 1 日起 一直到 2007 年 2 月 28 日 ;
B. 足环号码 NL2003-1009375 的鸽子在 2005 年 7 月 10 日 , 16 日, 23 日以及 8 月 13 日 和 20 日参加比赛的成绩被取消。在这些时间内产生的和那只鸽子的足环相对应的比赛结果一律作废。
C. 为了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凡登伯格兄弟其它不相关鸽子的比赛成绩不会被取消。
D. 凡登伯格兄弟俩分别被判决不得行使负责的职务长达三年,罚款 1000 欧元,以及支付诉讼费用 150 欧元。
除此之外,因为负责组织此地区比赛的俱乐部的委员会在检查相应的鸽子足环时失职,职业董事会罚款 PV de Vreindschap 友谊信鸽俱乐部 300 欧元的判决将不被执行。凡登伯格兄弟将在 NPO 中不受约束的参加鸽赛。
二 . 判决荷兰信鸽协会 NPO 支付此案的全部费用,包括凡登伯格兄弟的费用一共是 1148.87 欧元。
三 . 判决即刻生效。
四 . 除了第一个要求被满足以外,其他的上诉请求被驳回(也就是说,只满足了凡登伯格兄弟可以继续参加鸽赛的请求)
此判决于 2006 年 6 月 1 日 公布,案件由 W.van.Veen 先生审理。
2006 年 6 月 3 日 也就是对凡登伯格兄弟参赛解禁的第三天,兄弟两人迎来了他们的新冠军——阿贝利斯国家赛 434 公里 6540 羽( 12 赛区)的冠军,同时他们还获得了第二名以及 17 、 19 、 21 、 26 名的好成绩。五周之后凡登伯格兄弟在布鲁瓦全国大赛上再次获得第 12 赛区第八名的好成绩,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对于凡登伯格兄弟在法院胜诉一事,荷兰信鸽协会 NPO 的杂志也作出了相关的报道,以下就是本刊转载的相关文章:
最近对于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信鸽的短期诉讼案件进行了审理,在这之后 NPO 荷兰信鸽协会内部对于赛鸽足环加强了检查力度。根据荷兰信鸽协会 NPO 的规定,没有注册足环的鸽子是不允许参加比赛甚至不允许在鸽舍被饲养。对于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的法庭判决给其他人一种未完结的感觉,结果也是并不很令人满意。然而地方法官判决 Van den Berg 兄弟可以继续参加鸽赛,具体的决议如下:
“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要求处罚从停赛延迟参加比赛改成可以继续参加鸽赛。法院认为此判决结果是可以执行的,因为法官认为,根据职业委员会提出的应该处罚的违规行为地证明,进行比赛延期是不合适的决议。荷兰信鸽协会 NPO 将被判决不执行职业董事会发出的关于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的禁赛决定。也就是说荷兰信鸽协会 NPO 必须允许凡登伯格兄弟 Van den Berg 参加比赛。禁赛的措施是职业董事会制定的措施之一,他的规定只有在法官的允许下生效。
职业董事会作出的判决如下:
3. 对于使用开裂的足环的鸽子在 2005 年 8 月 20 日 和 13 日以及 7 月 23 日 , 10 日, 16 日的比赛成绩无效。
4. 为了抵制不公平竞争,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的其余的鸽子的成绩在比赛结果中不被删除。
5.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 兄弟被剥夺三年的管理职能的权利以及 1000 欧元的罚款以及 150 欧元的诉讼费用。
目前进一步的消息:
法律上的判决是需要遵守的,我们也需要尊重这样的判决结果。从司法角度来说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应该进行更正式的诉讼。人们对法官说这个诉讼应该尽快地进行。本组织也将对于此案仔细的处理。如果我们认为要等很久的时间,我们将和司法顾问协商做出必要的行动。在终审中将对于此案再一次的进行审理,而做出最后的确定的判决。在结束之前对于 van den Berg 凡登伯格兄弟来说还有很多的时间以参加 2006 年的鸽赛。如果法官废除了职业董事会做出的裁决的话,那么职业董事会就必须再次对于此案给出判决。
NPO 荷兰信鸽协会委员会明确知道的事实是:两兄弟在对抗荷兰信鸽协会 NPO 的案子中没有被法官宣判有罪,但是他们被职业董事会制裁。
此案的核心内容:可以肯定地是,两兄弟使用了没有被注册的无效的足环参加了比赛,并且赢得了维尔宗 Vierzon 的比赛,也就是说他们多次把鸽子放入比赛笼。两兄弟对此毫不否认。现在两兄弟正着手于利用市民法以减少处罚。人们也认为处罚不合适,也就是说处罚得过高。这就需要通过最终的调查和判决来决定了,而这个过程需要等上好几年的时间。
争论在于:我们得知两兄弟获得了裁决,这是时间太长,太重的处罚。为了避免此事件的发生,法官在此案中决定凡登伯格兄弟 Van den berg 的鸽子暂时可以参加比赛直到根据市民法作出的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之后。
因为他们可以表明他们以前并不是明确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不是故意的犯错误,所以法官也就有可能认为判决暂时的禁赛是足够的了。
如果法官认为荷兰信鸽协会的职业董事会做得很对的话,那就会坚持董事会所做出的惩罚结果了。
以上是此案的核心问题的概述。
我不能理解职业董事会努力在证明足环被多次的使用。这和此案是没有什么关联的。在职业董事会所谓的专家们的调查和研究之下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其并不必要。除此之外,他们并没有在两兄弟的允许之下进行调查。
两兄弟在法官那里得到了机会和时间,对于 NPO 的指控进行抵抗是符合逻辑的事情。并不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因为两兄弟在私人圈中公开的承认他们“犯了一个小错误。“单单就这一点来说就是令人乐观的。
设想违规的事实是确定的,凡登伯格两兄弟也并不否认。现在进行的只是法律形式上的程序。我和凡登伯格兄弟看法一致的是,如果法官认为在此案中对于两兄弟进行暂时性的处罚的话,那么就很值得高兴了,因为我在此帮助他们消除了“傲慢“。他们也从不否认自己的傲慢。对于凡登伯格兄弟的支持者们也别欢呼得太早了,再进一步的关注我们的报道,您一定会得到最新的消息。祝愿您的鸽子并且祝愿您的俱乐部中没有这样的鸽友。
M . Vr. Gr Bram Walp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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