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小伙伴家的鸽子,从此就和鸽子解下了不解之缘。
对这种神奇的动物非常痴迷,对它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但同时也学会了用一些在今天看来非常令人不耻的手段获得自己想要的鸽子。最主要的是用夹子打鸽子。那时农村养鸽子的人很多,鸽子也很多。每天都有许多鸽子到田野打野食,我们也就有了“实施犯罪”的机会。具体过程这里就不做过多解释了。总之,倒在我夹子下的鸽子没有一千估计也有几百,真是罪过啊罪过。
尤其是后来我自己也起棚养鸽子了。自己也丢鸽子,我就自我安慰的想:谁叫我那些年打了别人那么多鸽子呢?权当是报应吧!
真是不养鸽不知养鸽人的苦,不丢鸽不知丢鸽人的疼啊。也深刻体会到孔老夫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真为当年的所作所为感到不耻。现在一有机会我也劝诫那些初涉养鸽的小鸽友,别在干那些讨人嫌的事。若真是喜欢我愿无偿支援。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满足自己对鸽子的喜爱。也算是对我当年“罪行”的一种补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