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闵海荣等三人处理意见的公告
闵海荣(区棚号:03-0930)在2014年西宁赛报到过程中,以虚假信息报到,干扰赛事正常进行;在鸽协拨打其电话核实情况时,再次提供虚假参赛信息,浪费鸽协大量人力物力,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竞赛规程。
闵海荣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比赛秩序,性质恶劣。为严肃赛风赛纪,市鸽协决定对闵海荣给予停赛一年处分(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并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即日起一年内,闵海荣鸽舍所在地不得参加本市任何信鸽赛事。
张兆远(区棚号:15-0105)在2014年西宁赛报到过程中,以虚假信息报到,干扰赛事正常进行,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梁汉强(区棚号:06-0779)在2014年西宁赛报到过程中测试声讯卡,造成大量负面影响,考虑到其为14年新会员,且认错态度较好,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市鸽协将加大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全市会员积极予以配合。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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