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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越燕鸽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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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越燕鸽舍
地 区:江 苏 文章总数:238篇 推荐篇数: 18篇 留言数量:27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3380 建立时间: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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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松越燕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2-27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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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跨行政区域(区、县)办理注册手续和未在区、县鸽协办理注册手续的鸽主,一律不准参加信鸽比赛,如果参赛,不得录取比赛的排名。
2、凡发现参赛鸽主设置AB棚或拒绝裁判上门验鸽、查棚,一律开除会员会籍。欢迎举报设置AB棚等弄虚作假的事实和线索,经查实,对举报主要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不准私自佩套其它各种足环;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有印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验鸽、查棚时如出现“刮开式暗号”丢失,暗号不能辨别,无暗章,无足环证,本年度未经注册,赛鸽丢失死亡,赛鸽翅膀折断、被枪打、羽毛严重损坏等引起丧失飞翔能力的等,均不能录取其比赛名次,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罚。
4、参赛鸽主和单位,如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反规程规定等行为,视情节处以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含会员除名)。情节特别严重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上海市信鸽协会网站专门设立了“00”区域代码,供会员用16820123专线电话进行测试,严禁在其它页面和窗口中试打。比赛期间,如有意伪造暗号,使用16820123专线电话冒充参赛鸽归巢报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比赛成绩。参赛鸽主须在比赛前十天办妥16820123使用专用电话声讯卡等手续,比赛期间停止办理。
6、参赛鸽主在电脑中的数据(如姓名、区号棚号、GPS、声讯卡卡号及密码等),请于3月10日—15日前自行检查核对,以便及时更正,务必做到正确无误。比赛开始后临时提出电脑中的数据有误,不得更改,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7、成立仲裁委员会,信鸽比赛中的一切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8、凡申诉者,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胜诉则如数退回,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回。从成绩排名表公布后24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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