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是进化论的核心思想,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使得生物的有益变异得到积累和加强,以致于它们能够更好的适应环境和生存竞争,从而沿着从单细胞向多细胞、从水生向陆生、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的轨迹进化。
那么,自然选择能不能够解释有用构造发生的最初各个阶段呢?或者说,在生物有用构造发生的初期,自然选择到底能不能起作用呢?为此,达尔文用长颈鹿的例子做了一系列阐述,现在把这些内容归纳如下。
长颈鹿的身体很高,颈部、前足、头和舌都相当长,它的整个骨架完全适于吃树木上较高的枝叶。因此,它能够获得同一地域内其他蹄类动物得不到的食物,这在饥馑的时候,对它自己是大有利益的。相反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南美的尼亚塔牛,它和其他牛类一样以咬食杂草为生。但是由于下颌突出,遇到不断发生干旱的季节时,便不能像普通牛和马那样咬食树枝和芦苇等,所以如果这时没有人工的喂养,它们就会死亡。
在同一种的个体之间,身体各部分的相对长度往往有细微的差异。这些由生长律以及变异律所引起的比例上的细微差异,对于多数物种是没有丝毫用处和重要性的。不过考虑到长颈鹿的生活习性,却又是一件事情。因为身体的某一部分或者几个部分较普通长一些的个体,一般都能够生存下来。这些生存下来的个体,杂交之后得到的后代,或可由遗传得到身体上的同样特点,或者具有同样的变异趋向。至于在这些方面比较不适合的个体,便容易趋于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