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
400、500、600、700、800、1000公里赛
四.决赛日期:
1.400、500公里 全市统放(红花铺) 4月 30 日放出
2.600、700、800公里(国家赛) 全国统放(甘肃兰州) 5月 17 日放出
3.1000公里 全市统放(永昌) 5月 17 日放出
五.参赛资格:2008年市鸽协注册会员并佩带市鸽协认可的全国统一足环,GPS测距到户即可参赛。坐标误差超过50米成绩无效。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使用爱羽信鸽竞赛系统计算成绩。
3.400、500、600、700、800、1000公里全市统放,各区、县鸽协自行组织报到。按规定将成绩报市鸽协。
4.各项目均进行单鸽赛及团体赛。单鸽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团体赛以上报成绩协会为单位,按各协会400、500公里前10名,600、700、800公里前6名,1000公里前3名,以平均分速排列团体名次。
5.空距:380公里以上算400公里级,475公里以上算500公里级,570公里以上算600公里,665公里以上算700公里级,760公里以上算800公里级,950公里以上算1000公里级。
6.各协会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对出勤的司放裁判员,车辆,必须办理保险、检疫等一切手续。未经各协会审定的裁判员不准予执法。
7.各参赛单位将2008年竞赛规程于4月15日前报市鸽协备案,并上报裁判长的名单,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七.集鸽:
1.400、500公里各区、县信鸽协会自定。参赛鸽车必须于4月 29 日下午5时以前到达红花铺放飞地点。
2.600、700、800公里比赛由市鸽协统一组织,5月 14 日下午1时至5时,在重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9看台集鸽,600、700、800公里每羽缴上笼费15元(其中2元上交中鸽协,返区、县运费1元)。1000公里比赛由市鸽协统一组织,5月 14 日下午1时至5时,在重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9看台集鸽,每羽缴上笼费15元(其中返区、县鸽协运费1元)。600、700、800、1000公里比赛经批准自行组织运送的单位每羽缴市鸽协监管费1元。
八.报到办法:
1.持鸽、鸽钟(限3小时)到各区、县报到。
2.各协会使用“爱羽”信鸽竞翔管理系统软件电脑统报成绩,成绩报告表必须裁判长签名,盖上公章,按时上报,误时成绩无效。
3.400、500公里:限见鸽当日19时30分前有效,各协会必须在当日23时前将报到的前10名电传市鸽协,误时成绩无效。
4.600、700、800公里三天有效,1000公里十天有效,异地裁判应报到三天。在有效期内每天晚20时将当日归巢鸽电传市鸽协,误时成绩无效。。
5.国家赛比赛结束后五日内、1000公里比赛结束后七日内将成绩汇总上报市鸽协。(误时自行负责)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赛各项目各取前3名,各发奖牌一块,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
2.单鸽赛
(1)400、500公里:400公里取40名,500公里取2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录取名次发奖状,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4-10名各200元,11名以后各100元。
(2)600公里取50名、700公里取100名,800公里取30名。前三名发奖杯,录取名次发奖状。奖金:第1名800元,第2名600元,第3名400元,4-10名各200元,11名以后各100元。
(3)1000公里取100名。前三名发奖杯,录取名次发奖状。奖金: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000元,4-10名各500元,11-100名各200元。
(4) 1000公里在有效期归巢鸽市鸽协发给奖状予以鼓励。各项目有效期归巢鸽的归巢证书由各区、县鸽协发放。
十.在比赛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成绩,收回奖金、奖品,开除会籍。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信鸽协会。
重庆市信鸽协会
2008年1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