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鸽舍 |
|
广厦鸽舍 |
|
|
|
信息统计 |
广厦鸽舍
地 区:黑龙江 文章总数:141篇 推荐篇数: 35篇 留言数量:46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847 建立时间:2006-4-19
|
|
|
|
作者:广厦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1-2-3 10:23:26
|
|
绥化市飞鹰赛鸽公棚 2011年竞赛规则
主办单位:绥化市飞鹰赛鸽公棚
监督单位:绥化市信鸽协会
赞助单位:哈尔滨著名养鸽名家焦元波先生赞助3羽优秀种鸽,奖励给前3名。
一、 参赛条件:
1、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幼鸽需要佩戴2011年所属国家、地区正式足环1枚。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疫苗,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二、参赛项目、时间、距离:
1、比赛设:热身赛、预赛、鸽王赛、团体赛、指定鸽赛。
2、热身赛:时间2011年9月11日,距离200公里,南线
3、预赛:时间2011年9月18日,距离300公里,南线
4、决赛:时间2011年9月25日,距离500公里,南线
5、团体赛参赛办法:8羽为一个参赛单位,交8羽以上(含8羽)方可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8羽的倍数则另编一组,编组A、B、C……以此类推。7月30日前指定分组号码、一经指定不可更改,不指定者电脑自动编组为准,及时在网上公布。
6、鸽王赛:参赛鸽的预赛和决赛双关分速相加,高者列前。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入赏名次前者为鸽王。
7、200公里起设50元、100元、00元组指定鸽。300元组为一把抓。奖金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5%、4-5名各10%。公棚提取15%作为组织费用,所有获奖鸽的资金和拍卖所得发生的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8、训放和比赛期间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上网通知。
三、参赛办法:
1、参赛费每羽140元,交鸽时,每羽交纳饲养费60元,共计200元,赛鸽入棚立即(封环)、佩带电子足环,获奖鸽封环遭到破损,则视为成绩无效。如参赛鸽在2011年6月30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
2、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七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中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赛鸽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不予赔偿。300公里预赛后将聘请裁判及鸽友代表监督训放全部过程,本公棚将免费提供食宿。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第一站(热身赛) 200公里 冠军 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 4-10名各200元、
第二站(预赛) 300公里 前十名奖杯 冠军 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20名各500元(21、31、41、51、61、71、81、91、101、名各500元幸运奖金,由10位幸运奖鸽友在决赛前3天进入本公棚,评参赛卡作为决赛裁判,如本人不来,可以委派他人。如幸运奖鸽友本人或委派他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裁判的,幸运奖金不发放。)
第三站(决赛) 500公里 前十名奖杯 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5000元、4-10名各2000元、11-50名各1000元、51-100名各800元、101-260名各500元、
团体奖 前十名奖杯 冠军2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焦元波先生赞助3羽优秀种鸽分别奖励给前3名,团体赛以决赛获奖前26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果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双关鸽王奖 前十名奖杯 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2000元
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以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按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
五、集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地 址:绥化市飞鹰赛鸽公棚(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太平管理区名都苑西南侧5公里处)。
总经理:王喜平
副总经理:任传忠
手机:18746928898 0455-6607666
传真:0455-8362277
外地鸽友可空运到哈尔滨机场,汽运可到绥化市客运站,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运费自理。境外鸽友交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账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飞鹰公棚。
汇款方式: 工商银行: 6222 0209 1200 0009 213 持卡人:任传忠
建设银行: 4367 4210 7006 0042 242 持卡人:任传忠
邮政储蓄: 6221 8826 0006 4881 648 持卡人:任传忠
六、竟翔办法:
1、 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按电脑排列成绩为准,若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2、 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
2、 为使赛鸽达到竞翔状态,训放由5公里至100公里不低于12次,并在中鸽网上及时公布。
3、 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禽流感或政府突发事件等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比赛终止,本公棚将退还鸽主参赛费,返回其存棚参赛鸽,饲料费作为费用不予返还。
4、 决赛结束后,择日举行颁奖和拍卖会,决赛前十名和鸽王前十名起拍价为冠军2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2000元、由公棚保底、4-10名起拍价1000元、11-100名起拍价300元、101-260名起拍价200元,流拍鸽交100元领回。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归巢鸽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交50元领回,鸽主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回归巢鸽的视为放弃,参赛者所获奖金、拍卖收入税项自理。
5、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绥化飞鹰赛鸽公棚所有。
无论集鸽羽数多少奖金不变、规程不变
|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