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鸽舍 |
|
各地公棚竞翔规程 |
|
|
|
各地公棚竞翔规程
地 区:河 南 文章总数:18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0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30 建立时间:2011-4-2
|
|
|
河北东旭赛鸽中心2012年第五届(春季)竞翔规程
|
上一篇 下一篇
|
作者:各地公棚竞翔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收藏文章
发布时间:2011-7-1 13:48:56
|
|
河北东旭赛鸽中心2012年第五届(春季)竞翔规程
承办单位:河北东旭赛鸽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千帆皮业有限公司
一,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鸽必须是25-45天的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011年正式足环,
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受。
3. 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不要自行接种。(如接种请注明)
4. 鸽友将幼鸽交入我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使生效,双方应当遵守合
同条款。
二,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大团体赛,小团体赛,鸽王赛,指定鸽赛。
2.预赛2012年4月上旬,300公里
决赛2012年4月中旬,510公里
3 本中心有权根据当时天气改变比赛时间,但不改赛点
4 大团体赛,参赛资格必须在100公里训放后,同一名下存棚羽数为30羽以上(含30羽)才有大团体资格 ,
小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既有资格参加小团体赛。
大,小,团体奖必须在决赛前400名以内(三羽或三羽以上)才有资格,如果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
5 指定鸽赛:双关比赛均设指定鸽赛。奖金分配见当日规程。
。
三,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电话及付款方式
1. 参赛鸽每羽收费550元人民币,交鸽时交纳100元饲养费,2012年训放100公里后,7日内交齐剩余参赛费(450元),余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参赛权,本中心全权处理
2.汇款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账号:622848 0631 52615 1313 姓名,李兆
3.收鸽时间:2011年5月1日开始至2011年11月30日。全天24小时服务,节假日不休。
4.地点:衡井线辛集晋州交界处北行一公里河北东旭赛鸽中心。
联系人: 裴利亚:13931136245
李 兆:13785154750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鸽钟排列成绩,如遇计时出现故障,按中鸽协有关规定处理。
2.所有训养情况及成绩将在中国信鸽信息网站公布,鸽友可上网查询或电话联系。
3.决赛有效期为比赛当日开笼第一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结束比赛。
五 参赛鸽意外处理
每关比赛后赛鸽保持正常家飞,如训放或家飞期间发生游棚丢失,或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六. 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预赛300公里取前1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100名各500元
决赛510公里取前400名(前10名发奖杯)
冠军4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各10000元 11-400名各3000元
大团体冠军30000元,2-5名各10000元(各奖杯一尊)
小团体冠军5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3000元 4-10名各2000元(各奖杯一尊)
鸽王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各奖杯一尊)
七. 获奖鸽归巢鸽属及办法
1.2012年决赛后一星期举行颁奖拍卖会。决赛前40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
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请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
2.归巢鸽在决赛后15日内凭参赛卡50元取回,过期不领者,本中心将自行
处理。
3. 未拍卖出的获奖鸽按拍卖底价40%交费领回,
4。 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禽流感。政府突发规定)等,造成停赛,本棚扣除150元训养费后,退还剩余参赛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程解释权归河北东旭赛鸽中心所有
注:以上所有比赛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理
|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