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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冠军吴玉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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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冠军吴玉前
地 区:江 苏 文章总数:84篇 推荐篇数: 37篇 留言数量:27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2410 建立时间: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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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总冠军吴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3-2-2 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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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市广大会员书
全市广大会员你们好:
连港市信鸽运动协会于2013年1月25日在中国信鸽信息网发布连鸽字(2013)3号文,关于罢免吴玉前同志市信鸽运动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主席职务的决定,并一到推选陆剑兵同志为市信鸽运动协会主席这一决定,纯属个人和小团体帮派行为,此决定没有获得全体理事同意也没有召开会员代表大表决,其决定的发布严重违反了《协会章程》,违反了《选举法》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属无效决定。
决定自称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于2013年1月24日下午4点在秘书处召开理事会,议题是罢免主席职务。还编造参会理事一致同意罢免吴玉前同志市信鸽运动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主席职务,并一到推选陆剑兵同志为市信鸽运动协会主席。自称本次理事会应到8人,实到6人,经调查证明实际参加会议的只2名理事,1名监事(所未新当选的主席)。
根据《协会章程》和《选举法》规定。在召选举会议之前应当先做筹备会议决定会议议程然后公示,公示到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应参加人员,参会人员达3分之2以上方可召开,如达不到3分之2以上本次会就不能召开。而决定自称本次理事会应到8人,实到6人,而实际参加会议的只有秘书长孙习端、监事陆剑兵、干于鸽会主席徐海兵(理事),3人,还有两名会员。本次理事会程序不合法,决定是无效的。
依据章程规定,协会召开理事会研究重大事项应由理事长召集全体理事参加,而连鸽字(2013)3号文的决定,理事长和另5位理事并没有参加,也不知道会议议题,只有3名理事参会就能决定重大事项了吗?还有东海县协会主席石明阳(理事)、新浦区协会主席韩兵无人通知开会,灌云县协会主席朱建宏(理事)、灌南县协会主席王建军、海州区协会主席杨福春3人应公事没有参加会议。
根据协会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我代表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声明,连鸽字(2013)3号文的决定,程序不合法,其行为属违法,是无效的。
吴玉前
201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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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中信网友:2013-2-15 18:10:13
IP:222.2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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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还是请吴先生自己找找原因,看来你下台是确实应该的。面对现实好好养老,彻底脱离鸽届方能求得平静的心态。好好保重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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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厦门赛鸽
:2013-2-5 15:03:15
IP:59.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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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中信网友:2013-2-2 18:58:14
IP:175.16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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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事啊?真是乱到极点了,吴先生应诉求中国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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