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鸽舍 |
|
新疆天王鸽舍 |
|
|
|
新疆天王鸽舍
地 区:新 疆 文章总数:98篇 推荐篇数: 0篇 留言数量:1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40 建立时间:2010-11-23
|
|
|
新疆乌苏市“金三角”赛鸽公棚2011年第三届秋季208万元公棚竞赛规程
|
上一篇 下一篇
|
作者:新疆剑翔鸽舍
来源:原创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1-3-16 0:34:50
|
|
"天山对决 龙虎争锋"
新疆乌苏市“金三角”赛鸽公棚 2011年第三届秋季208万元公棚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新疆乌苏市金三角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乌苏市信鸽协会 克拉玛依市石油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 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 赛鸽必须是25天-45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1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 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疫苗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4、 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规程条款。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每羽共收费人民币600元。交鸽时必须先交纳每羽100元饲养管理费,收鸽结束后,于7月10日清棚。由裁判和鸽友代表组织清棚,逐一扫描同步打印,丢失鸽退还饲养费,按实际存棚羽数收取参赛费;在10日内缴清名下全部赛鸽参赛费500元/羽,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鸽的所有权,将取消参赛资格,不得转让、认购,由公棚统一剪环处理,并在网上公布。 2、收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6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 3、金三角地区的鸽友可自行送至本公棚或提前电话通知预约,本公棚上门收鸽;乌鲁木齐境内、金三角地区鸽友电话预约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空运至乌鲁木齐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乌苏市长途汽车站,并提前通知本公棚接鸽,运费自理。 乌市上门接鸽电话:15999100030 (杨博) 金三角地区接鸽电话:13899550388 0992-8562111 公棚总教练:郝文德 电话:15209925090 (郝文德教练曾在北京皓月秋棚任教6年,北京皓月春棚任教3年) 4、参赛费直接存入以下指定帐户,汇款后将汇款单保管好,以备查询。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鸽主姓名、地址、电话,并传真到公棚。 建行卡号:4367424640010856425 户名:侍孝刚 邮政储蓄:609013001200130921 户名:侍孝刚 工行卡号:6222023007000732141 户名:侍孝刚 办公室电话:0992-8562111 传真:0992-8562111 三、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 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指定鸽赛; 2、 预赛距离:300公里,放飞地点:阜康 时间:2011年9月24日 3、 决赛距离:490公里,放飞地点:木垒县大石头乡 时间:2011年10月1日 4、 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10羽正式鸽带2羽预备鸽)方可参加团体赛,(超过12羽即编成为A、B、C组,依次类推),参赛鸽主凡交鸽时交够10-12羽赛鸽,无论50公里训放后剩几羽,均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50公里训放后3日内分组完毕。分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鸽主未按时自行分组,将由电脑自动分组,对此产生的后果由鸽主自负,届时团体赛名单将上网公布,团体赛名次将由决赛前400名获奖鸽内羽数多者(不得少于2羽)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5、鸽王赛以预赛、决赛名次鸽分速相加,高者为先。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 预赛取前100名,前10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10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3000元 第4-100名:1000元 2、 决赛取前400名,前10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120000元 亚军:60000元 季军:30000元 第4-20名:10000元 第21-100名:6000元 第101-400名:3000元 3、团体赛取前20名,前10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10000元 第4-20名:5000元 4、鸽王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1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10000元 五、获奖鸽、归巢鸽归属 1、决赛结束后第一个星期日举行颁奖及拍卖会,对40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底价第1-100名为1000元起拍,第101-400名底价为500元,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拍卖地点另行通知)。流拍的获奖鸽交起拍价40%,归巢鸽交50元,由鸽主本人凭有效证件或交鸽票据在15日内领回,逾期未领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六、竞赛规则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及本规程;本公棚坚定不移地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信的原则。本公棚按《信鸽公棚规则》规定,限收5000羽。 2、各项比赛由乌苏市信鸽协会、克拉玛依石油信鸽协会指派国家级裁决全程操作及各地区鸽友代表到现场集鸽、放飞,全程监督。 3、比赛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显示和排列名次,大屏显示比赛进程和扫描同步打印,如扫描计时系统临时出现故障,由现场裁判长与鸽友代表按《规则》及《暂行规定》全权处理。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20点结束。 5、本公棚不设伯马制;获奖鸽依名次发奖,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6、清棚后5-160公里不少于12次训放。 7、预赛、决赛视天气情况可通过监赛单位调整比赛时间。 七、其他事项 1、2011年7月10日清棚,在清棚前参赛鸽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的,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2、清棚后,公棚将正常家飞和训放,发现病亡、游棚、训放丢失视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赔偿责任。 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参赛鸽主在预赛、决赛、集鸽、放飞过程中都可自愿随车同行监督比赛,并及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本规程解释权归新疆金三角赛鸽公棚。)
详情查询:中华信鸽网 中华信鸽信息网 全球赛鸽资讯网
公棚联系电话: 侍孝刚 0992-8562111 13899550388 乌市接鸽电话: 杨 博 15999100030
|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