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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恶魔
作者:红金龙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11-24 19:56:01  
  

                       吃人恶魔


    锦州嗜人肉案 2005年10月22日中午,一位瘦弱、疲倦的老年妇女匆匆走进了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大薛派出所,称其女儿王英已失踪二天,可能已遇害,并提供了其女儿失踪前的通话记录。太和分局的刑侦人员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工作。经对王英失踪前的通话记录进行查询,并逐一排查,确认居住在锦州市凌河区铁新北里附近的一位外地单身男子在王英失踪当天与王通电紧密,有作案嫌疑。2005年12月5日,侦查人员了解到该男子将出现在锦州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去与一名女子约会,遂赶到现场将其控制。经讯问该男子叫李宝祥,丹东市人,独身,现年40岁。望着李手中的那部女用红色“迪比特”牌手机,“谁的?”――侦查员严厉地问道,“我的”――李宝祥支吾着,汗已冒出,经王母辨认,正是其女儿王英生前使用的手机,公安人员遂对李住处展开搜查。李家位于锦州城东北角上、被老百姓称为“二百户”的住宅区里,过去这里是日伪统治时期穷苦工人聚集的棚户区,至今仍是锦城屈指可数尚未改造的一个平房区。―这是一处独院式平房,院内凌乱,堆放着一堆炉灰及各种杂物。房内肮脏、阴森。厨房的铝锅内有少量熟肉,高压锅内有少量油脂附着,锅底处有暗红色血状凝块,简易木架上放一个铁炒勺、盆、碗和一个大玻璃瓶(内装有黄色油状液体),碗内为酸菜炖肉,盆内菜上有黄色油状物。碗架内上层一碗内有炸的肉类。碗架上放有二个矿泉水瓶(其中一瓶内装有少量油状液体)。碗架下方地面上高压锅内装有切成小块的熟肉。卧室内炕上有一部手机(正是该部手机与被害人王英生前曾多次通话)。警方注意到北墙处立着的肮脏冰箱。打开冰箱,上层冷冻室内放有用塑料袋包裹的生肉三袋,发着鲜红的异色――难道是人肉?――此前锦州地区发生过一起吃人肉案,富有侦查经验的公安人员怀疑着;还有一个盛有饺馅的碗、一个装有类似脑组织状物的白钢盆、一袋油脂渣;下层冷藏室内有血污。冰箱南侧的小桌上有一盛有酸菜炖肉的碗及食品调料。桌子木板内侧有血污,抽屉里翻出一串用铜丝拴着的十一枚白色饰珠,珠后另有几枚铜钱,在这个充满女人诱惑味道的饰物,是否隐含着与某个女子不可分开的秘密?令警方继续加大怀疑的是卧室西北角的小套间,套间西南角放有一把菜刀,北侧窗户纸上有一处血点,炕上绿色木板上及背面有多处污染血迹,另在套间火墙上外墙、内墙、靠北端地板块上均发现血污,在套间南墙上距地面1.2米处也有污染血迹,并且东墙及北墙面还有刮痕――种种迹象表明,这里曾发生过血案!侦查人员提取了套间内的绿色木板上的斑斑血迹及两部在李宝祥处搜到、李宝祥与王英生前联系的电话,――在事实面前,李宝祥终于低下了头,向警方交待了其杀害王英及尸体予以肢解、食用的过程,还承认冰箱里的三块肌肉、煮熟的脑状物就是王英的!此外,李宝祥称此前在家中还杀害过一位小姐并肢解尸体食用!震惊的警方立即对李宝祥家中进行掘地三尺地搜查,先在院内西南墙角土下用镐挖出一红色血状凝块,用筛子从炉灰堆内筛出已烧过的三把钥匙及多块人体骨骼和人的油脂类物质。并将各处血污、冰箱里冷冻的三袋肌肉、脑状物、所有油瓶及染有油脂类的物品进行提取、鉴定,结果证实冰箱内的三块肌肉、冰箱冷藏室中的血迹均检测出王英的DNA――冰箱里确是王英的人肉! 而其家炖酸菜中的肉块、冰箱内的油脂渣、肉馅及脑状物、高压锅内的肉块、院内炉灰中块状油脂及玻璃瓶中、搪瓷盆中与“娃哈哈”矿泉水瓶内油状物、小套间内菜刀上、菜板上、铁锤表面附着的油脂物等无一不检出人体脂肪成份――李家锅内、碗内盛放的炖肉、煮肉、油瓶中的黄油原来也是人肉!在李宝祥家小套间北窗纸上、卧室地面木桌上的血迹中检测出的另一个人的DNA,经排查、鉴定,确认该人是“十一”后突然失踪的陈扬(中年女子),并在李宝祥的指认下,将其藏放在某旧楼暖气布中的陈扬手机找到。警方还在李宝祥的指认下,对其抛尸的一个排水沟的进行分段式打捞,最终打捞出一内装有人体骨骼组织、部分尸块及人皮类物质的黑色塑料袋。至此,一起骇人听闻的以歌厅三陪女为犯罪对象的连续恐怖杀人、食人肉案浮出水面……二个外表、性格互不相同的女人,相同悲惨的宿命:九时四十分许,歌厅的一位老板给王英打电话,让她回来去取一笔钱,结果涉足未深的她说自己在家,拒绝了,实际上也拒绝了生命之神最后一次向她的召唤。那是2005年“十一”黄金周最后一天的深夜,正在家中手淫的李宝祥倍感无聊,便想起了 “宝贝”(陈扬),陈现年43岁,某厂下岗工人,离异多年,带女儿独自生活,近几年来一直在歌厅里陪舞、唱歌,二人一个月前刚刚在歌厅里认识,相识后互留电话号码、曾一起吃过晚饭。此刻,百无聊赖的李宝祥便给陈扬打电话约她出来、在锦州市一个叫“七六八”的地方(李宝祥家附近)见面,然后一起走到李家。二人苟合以后,李从自己厚厚的一摞钱中张扬地抽出二张(200元钱)给陈,陈扬说不行,我到你家来,你有那么多钱,得500(元),李说没那价。陈扬越说声越高,酷爱脸面的李宝祥怕邻居听见,便露出凶狠的真面目,一手捂着陈的嘴、一手掐陈的脖子,反复好几次,将陈摁倒掐死。天亮后李为转移警方视线,先将陈的白色迪比特牌手机扔到锦州站前一个楼的暖气布里,在开机状态下将电池卸下来藏在家中,然后若无其事、大摇大摆地到其在锦州市专营电机、钢材的小额站市场的门市部上班。晚上,回到家中的李宝祥将尸体拖进小套间,先用菜刀将尸体的内膛剖开――望着被剥开的人体五脏及喷溅出的血点,李突然一闪念,想起了小时候读的《水浒传》里孙二娘剁人肉馅包包子的一幕,对,前些日子锦州地区不是也有人吃人肉,而且说好吃吗?!李睁着血红的眼睛用菜刀、剪刀把尸体肢解开,内脏取出来放塑料袋里,把骨肉分离,骨头切成小块能烧的烧了,灰都扔垃圾堆里,烧不了的就用塑料袋和内脏一起扔到附近的小河沟,肉放冰箱里,一部分外扔,肥肉炼油,然后将陈的一块肌肉煮熟,吃了下去……隔十二天(20日),晚上,当冰箱里第一个人的人肉还有一部分时,李在家又给被害人王英打了电话。那是一个霪雨凄凄的夜晚,锦城下起了秋天最后一场雨,身高只有1.50米的王英(化名“小花”)骑着黄色飞鸽牌电动自行车匆匆从某歌厅出来赶往她与李宝祥约定的地点,29岁的她,几年前丈夫突然下落不明、失踪,此后便独自带着年仅6岁的女儿生活,由于她上班的工厂是老企业,近些年不景气,自己又着急买房子需要钱,王英在一个月前刚刚到歌厅开始陪舞、唱歌挣钱,她此时哪里预见到,这夜晚将是她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夜!猾的李宝祥来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后,用摩托车将王英驮到家中,九时四十分许,歌厅的一位老板给王英打电话,让她回来去取一笔钱,结果涉足未深的她说自己在家,拒绝了,实际上也拒绝了生命的最后一次与她的召唤。二个人发生完两性关系后,到半夜12点多,思念女儿的她着急要走,并说怕电动车丢了,噬人成性的李宝祥此时哪里肯放过这个孤弱的女子,就凶残地捂住她的嘴,又用另一只手反复好几次掐她的脖子,一直掐了大约3-5分钟,将王英掐死。已经有了“丰富”“解剖”经验的李宝祥此时轻车熟路地用菜刀把她肚子割开,用勺子把血弄到不锈钢盆里,把内脏放在一个大塑料袋里,把她的两个小腿用菜刀卸下来,把肉和骨头分开剔下来,把肥肉和骨头等能烧的放在炉子里一点一点的烧了,没烧的用塑料袋装上,与肠子、内脏扔到小河沟里了,瘦肉留下放在冰箱里;脑袋用菜刀砍开,脑子取出来煮了放在冰箱里,脑壳和头皮烧了。将留下的肉包饺子做馅吃了一部分,炖酸菜吃了点,另有点肥肉炼油后放瓶子里,油渣子放在锅里。并把王英的衣服烧掉,但将手机(迪比特牌,红色、女用)、首饰留下,并将手机上的十一枚白色串珠用铜丝穿在一起,并加进了几枚铜钱――冥冥中,似乎李宝祥在祈祷苍天的保佑……杀完王英后,李宝祥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浮躁与恐惧感,一度将王的饰珠等遗物都扔在院子里,等待警方的到来,信命的他此时想,如果警察真有本领的话,就会从天而降,索兴又将王英的遗物摆放在家中,丧心病狂地将王的肌肉冷冻,变换各种方式――包饺子、炖酸菜予以噬食……当问及为什么又去吃第二个人的人肉时,李宝祥轻轻地解释到:我觉得人和人不一样,那么人和人的肉的味道也一定不同吧――一个活生生人间恶魔形象。噬人恶魔的扭曲人格、变态人生:称父母为“两个恶魔”、“毁了我的一生的那两个人”“不给我饭吃的人”作为物证,被告人李宝祥的日记(1997年、2000年断断续续所记几十篇)随案转来,十几页的日记记载了李的部分人生经历、心理感受,其中也间接折射出李宝祥的心理、人格变异过程。日记表明其于1995年(30岁时)从丹东来到锦州为别人修理电机打工生活,年青时即染有严重的手淫习惯,在多篇日记中,其均表明了在16岁时因其想投身数理化研究(自作了一个实验室)并准备创造出一份事业,父母坚决反对并粗暴打骂、直至摧毁了他的实验室、他“的梦想”而与父母意向不合终对家庭绝望――称父母为“两个恶魔”、“毁了我的一生的那两个人”“不给我饭吃的人”,――承办人向其送达起诉书时,其对父母仍恶语相加,并拒绝联系,称已多年没有联系,只是结婚时(2003年)见过,不知是不是他们亲生的;日记中另外记载(1997年)其在给一位姓沈的老板打工期间,暗恋上“小茜”,“小茜”对他也挺好,有一天,32岁的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小茜”大胆表白,但遭到“小茜”的坚决拒绝,使他黯然神伤;此间适逢李宝祥手受工伤,加之身患疾病,少人关怀,生活又极度拮据,独在异地他乡,真是凄风苦雨,形影相吊,那时的李一定万念俱灰――也许此种心情一直盈贯在他的内心最深处――在一份单独的日记纸上,李写下:“如果我死了,没必要找我的什么亲人,因为我没有,要说有只有一个哥哥是(某厂的)崔某某,不要麻烦他,我欠他情。把我所有的东西卖了作为工钱和费用,把我的骨灰深埋山上”――对照今天其残绝所为,难道李宝祥早就预知自己有一天将死于非命?2003年夏天,经父母操办李与丹东的某女结婚,未及二个月旋即分开(未办理离婚手续),理由竟只是“我那时是想寻找一份亲情,但发现由于父母介入的因素太多,对我不利,我就自己回到锦州”。其亲朋对其种种描述则显示了李宝祥的另样:其岳母大骂其为骗子,兄长则称家人均十分疼爱、娇惯这位老小,因他少时偏爱摆弄、修理电机等物而与家人意向不合,其后又负气离家出走,多年与家里不联系。其在锦州市小额站以收购、修理电机为业,人缘极好,周围的熟人表示至今不相信该案是其所为。庄严的审判席上,“忠厚”的他一再称自己不残忍,爱她们2006年2月13日,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宝祥犯故意杀人罪,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2月28日不公开(因涉及当事人隐私)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公诉人把拍有酸菜炖肉、冰箱冻肉、遗弃的肋骨与人皮的照片及白色饰珠等物证一一展示,望着似乎仍在散发着血腥、令人作呕、惨绝人寰的罪证,李宝祥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解竟是:一、我不是故意杀人,我掐脖子只是防止她们喊叫,没想到她们死了;二、我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因为我肢解的是尸体,尸体已无生命、知觉,与矿石无异;吃肉只是想尝一尝已无生命的肉体;三、社会危害性不是极大。并一再称自己很爱她们。法庭进一步了解到李宝祥在将二被害人残杀后,均先后将被害人的一只手、脚留下过一段时日,后又均予以煮食。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宝祥于2005年10月8日1时许、10月20日20时许,以打电话方式将锦州市某歌厅内的服务人员陈扬、王英分别约至家中嫖宿。后采取用手捂嘴、掐扼颈部等手段将二人杀死。之后,被告人李宝祥用自家菜刀、剪刀、铁锤等工具将尸体肢解,将部分人体组织、骨骼焚烧、扔弃,部分人体组织被其食用。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宝祥无视国家法律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在与二被害人嫖宿后因故产生杀人动机,采用捂嘴、掐扼被害人颈部的手段致二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被告人辩解称其不是故意杀人、其掐二人脖子误致人死亡一节,因李宝祥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其对用力掐扼他人颈部能致人死亡后果的出现应当明知,且对二被害人均反复实施捂嘴、扼颈等行为,直至二人死亡,可见其对死亡的结果持积极追求的态度,故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被告人李宝祥辩解称自己的手段并不残忍,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非极大一节,经查李宝祥杀人后又用菜刀、剪刀等器具对被害人的尸体进行肢解并碎尸,此后又对部分人体组织予以噬食,足以表明其作案手段凶残,情节极其恶劣,且其连续行凶、碎尸、噬食人肉,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极为严重,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对被告人的该项辩解亦不予以支持。综上,被告人李宝祥连续故意杀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且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足以表明其对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命权的公然蔑视与违反,也足以表明其主观恶性极深,且其行为、后果已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故应依法予以严惩。依法于2006年3月23日 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宝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宝祥未提出上诉。按照死刑复核程序规定,本案开始进入二审死刑复核阶段。审判后的思索本案骇人听闻,在锦城引发了极大的轰动与恐慌,冰箱里的冻肉、人肉渣令人触目惊心,那串凄美的白色饰珠的手钏终于可以指控它隐含的罪恶。探究本案发生过程以及李宝祥的人生轨迹,掩卷之余,引人深思:(一)、二被害人惊人相似的人生经历、结局所引发的社会思考。经比对,二位被害人均是离异、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下岗或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的工人,无生活来源,二人又均独立抚养女儿生活,陈的女儿在其被害前还考上了省内一所著名的大学,二人均无一技之长,年龄较大,二人贪图安逸,又挣钱心切,便均到歌厅里从事陪舞、唱歌,甚而有时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失却作人的尊严与底线,铤而走险靠卖淫赚钱,直至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甚至死无完体――王英只给亲人留下了三块冰冻的肌肉、几件首饰,陈扬则只留下几点血滴及一枚白金戒指、一个已被火焚毁的十字花钥匙。“三陪”小姐从事的“职业”――如果也能称得上职业的话――历来是高危职业,“三陪小姐”人群历来是高危人群,几个月前,一名被嫖客残杀的三陪女的日记(均是思念丈夫)在央视批露后,曾引发许多严肃的社会学者去探求她们人生的轨迹及其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值得肯认的是,她们本身是弱势群体中的弱者,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是因为生活困难,才走上了这条道路。但如果她们能够正视现实,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珍、自重,就不会甘于沉沦,更不会成为噬人罪犯渔乐的羔羊。值得反思的是,当前贫富两极分化在继续加大,另一方面却是社会保障机制的欠缺、民政救助的滞后,使许多人在医疗、教育费用越改越高的情况下无法应对,尤其是随着近几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衰落,使更多下岗或半下岗工人的生活面临着生存的现实危机,他们的生活,远非年关岁尾之余所救助的一、二袋大米所能解决的,我们在对着洪战辉的曲折与不屈能够感动中国而潸然泪下之余,是否反思过我们的社保机制是否存在着无法与时俱进的痼疾?--毕竟,社会上的多数人还是金钱匮乏、技能缺失,在社保机制滞后的情势下无法应对,这些也远不应该是洪战辉等人独立去作的事情。我们对二位被害人最后所选择的道路无法尊重,但我们却十分同情她们的人生际遇。(二)、被告人李宝祥的变异人格凸显粗暴教育下的偏差、压力下社会疏导机构滞后、阙如。李宝祥,是典型的矛盾结合体。这本是一位被亲人、朋友均称为“好人”的“人”,外表忠厚老实,乐于助人,古道热肠,自称别人踩死一个虫子他都极力反对,信佛、信命,但其善良外貌下却掩藏着极度凶残、标榜爱惜蚁蝼性命指认居然去制造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的另样,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矛盾统一体:他逃避现实,回避亲人,实际却渴望亲情,最终又躲避亲情,自卑使他又极度自尊、酷爱脸面,长期的孤独、无人关怀使他性情偏激、古怪,外表忠厚、讲求佛命的他内心却极度纵欲、恣肆、反佛性,终于将人性褪尽,而变成了野兽,最后又由野兽变成了恶魔!或许当年他的父母能讲究方法、正确引导,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砸坏(他的)梦想”,善于专研修理技术的李宝祥也许可能今天正在某个工厂的试验室里紧张地工作,而不会将他熟练掌握的修理技巧用于分解人尸……在竞争日益激烈、人人压力倍增的今天,如果社会多有一些义务心理咨询机构,对生活倍感压力的人能正确疏导,或许会使孤独的李宝祥的感性疏解,就会使他明白活生生的人与冰冷的矿石有着根本的区别,而不会凶残的将恶口施向她人……但上述种种设想只能是在恶性案件发生后引发,值得深思的实际应该还有每一个现实中的你我,就在承办人押解被告人李宝祥去其经营场所指认其物品以为被害人的近亲属查封保护时,一群围观的锦城百姓对李不但不给予唾弃,相反却表现出同情,更有甚者一位老太太还称:不就是杀死两个小姐吗,小姐该杀!――不知其是哗众取宠还是真情流露,假如是后者,则相当可怕――当着一个社会连是非观念都混淆了,那么出现人吃人的悲剧恐怕绝不会只是个案;更可笑的是李宝祥一再向人解释:谁他说人肉好吃,都是骗人的,那不是个味呀――但作为该案件的承办人,决不愿在祖国大地的任何地方再出现人吃人的恶案,更不愿人被恶魔吃掉的悲剧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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