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鸽舍
|
小屁孩养鸽 |
|
|
信息统计
小屁孩养鸽
地 区:江 苏 文章总数:154篇 推荐篇数: 9篇 留言数量:24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 1986 建立时间:2009-5-26
|
作者:小屁孩养鸽
来源:转载
阅读:次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10-28 13:12:21
|
|
本网讯 鸽子被公认为和平天使,但如今,一些居民区里由于养起了鸽子,使飘落的羽毛和鸽粪影响了居民日常生活,使邻里之间多了层隔阂。近日,兰溪市民张女士给本网打来电话,向记者述说了由于小区内有住户养鸽子而影响生活的苦恼。
张女士说,她家住在浙江省兰溪市区府前路214号,她所在的居民楼对面的顶楼住户在露台上养了不少鸽子,每天傍晚时分,经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鸽子在居民区上空盘旋。“我家的窗户玻璃上、雨篷上随时都有鸽粪。更恼人的是,经常有鸽子毛和鸽粪落在晾晒于阳台的衣服和被子上,感觉很不卫生。”张女士告诉记者,这户住户原先养的鸽子并不多,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也不大。不过,后来鸽子越繁殖越多,现在估计有百来只左右,每天飞进飞出,给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张女士所在的小区。一位居民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他确实经常在小区内看到成群结队的鸽子飞来飞去,不过,目前对他家的影响还不是很大。随后,记者找到了养鸽户的家,发现在楼梯口有一大袋鸽子饲料,主人则外出不在家中。
随后,记者向兰江街道兰荫社区负责人反映了此事。该负责人表示,接到反映后,社区工作人员会安排时间与养鸽户进行沟通,如情况属实,将做其思想工作,尽量妥善地解决此事。
相关链接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
|
1楼
liuwei
:2009-10-29 23:14:10
IP:59.174.24.*
|
回复
|
108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