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网首页 | 各地鸽舍 | APP下载 | 后台登录 | 会员区 | 帮助
   我的鸽舍
看看TA的鸽舍简介
大伟鸽舍
64 0
粉丝 文章 微动态
鸽舍首页 鸽舍简介
鸽舍赛绩 鸽舍相册
专题图库 在线留言
   我的文章分类
报料鸽闻快讯(52)
我的养鸽感悟(2)
我的收藏文章(10)
我的赛鸽日记(0)
我的鸽圈动态(0)
   最新评论
中信网友:08-01-08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1'
中信网友:2009-01-

大伟鸽舍
地    区:河 北
文章总数:64篇
推荐篇数:1
留言数量:35条
访问次数:
鸽舍积分:100 积分中心 积分能做什么?
建立时间:2008-9-29


 



禁止自比利时禽类及其产品进境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大伟鸽舍  来源:转载   阅读:  分类:鸽闻快讯  发布时间:2009-2-11 21:43:03  
  中新网2月10日电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发布《关于防止比利时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表示,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比利时输入禽类及其产品,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比利时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
  2008年12月23日,比利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2008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比利时林堡省(LIMBURG)、东佛德省(OOST-VLAANDEREN)各发生1起H5亚型低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比利时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比利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对2008年12月23日(含12月23日)及以后启运的来自比利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2008月12日23日前启运的来自比利时的禽类及其产品,经禽流感检测合格方可放行。

  三、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比利时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比利时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来自比利时的非法入境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报刊、广电、网站或个人博客如需转载或引用须取得本人许可!
 最近文章 >>更多 
 ·北京兰翔公棚加强赛508.6公里开笼通知 (3553次) 2010-11-17 8:55:31
 ·北京爱亚卡普500公里开笼通知 (3270次) 2010-11-17 8:54:41
 ·2009年北京惠翔国际赛鸽节决赛开笼公告 (3358次) 2009-11-29 8:53:53
 ·朝阳鸽会09年秋季比赛规程 (4165次) 2009-10-15 7:05:03
 ·北京市09年秋季比赛时间调整通知 (3295次) 2009-10-15 7:03:24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 匿名:
内  容: *
 
微笑 疑问 献花 大哭 折磨 冷汗 害羞 惊讶
尴尬 发怒 调皮 大笑 呆萌 难过 鄙视 强悍


注:如果要使用用户名发表评论,请先到各地鸽舍首页登录,已登录的鸽友可直接发表。

 
楼主
登录发表评论回复,APP可随时查收消息提醒哦~
回复
匿名
中信网友
全部回复()
以上信息由鸽舍自行提供,该鸽舍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www.chinaxinge.com 中信网各地鸽舍博客